港孕婦未到寨卡疫區 也可驗血
發布時間: 2016/09/03 00:23
最後更新: 2016/09/03 00:36
醫管局提升寨卡檢驗服務,未曾到疫區或過了病發期的孕婦,醫生有懷疑都可驗血,透過抗體確認曾否感染。專家指病毒經母體傳染胎兒機會高,母乳能否傳染嬰兒則未明,患婦即使痊癒也要避孕半年。
醫管局昨召開中央傳染病委員會會議,與衞生防護中心、中大、港大及香港醫學會專家開會,會後決定擴大孕婦驗寨卡措施。現時病人到醫管局求診,醫生主要因應曾否到寨卡疫區而為病人抽血化驗。因應寨卡疫情不斷擴散,即使病人未曾到疫區,若醫生認為病人病情脗合,懷疑感染寨卡,也可抽血測試。孕婦即使過了病發時間,若曾到疫區或被蚊叮咬,也會驗血是有否抗體,確認是否曾感染寨卡。
與會者之一的醫管局婦產科中央統籌委員會主席張德康提醒,任何孕婦或計劃生育婦女應避免前往受影響地區,並做足防蚊措施。
張指,婦女或其伴侶從疫區返港後,即使沒有病徵,也不應在2個月內懷孕。若出現病徵,則應至少半年後才考慮懷孕,以確保體內沒有寨卡病毒。
他續指,一旦孕婦感染寨卡病毒,必會對胎兒造成影響,影響程度因人而異,嚴重可導致小頭症,輕則可影響視覺及聽覺能力。婦女在懷孕初期感染病毒,對胎兒造成的影響將較懷孕後期大。
張坦言,孕婦在懷孕初期確診寨卡,可視乎胎兒發展情況自決是否做人工流產。若懷孕後期才發現胎兒染寨卡,孕婦必須繼續懷孕。
他又指,若母親確診染寨卡,其母乳可帶病毒,由於醫學界對寨卡病毒認知不足,暫未知病毒會否經母乳傳染嬰兒。張認為,香港現階段出現寨卡病毒擴散機會不大,籲市民毋須過分緊張,但需做足防蚊措施。
撰文 : 章淑廉 經濟日報記者